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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纳超导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编辑 admin / 2006-03-04

  2006年2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将英纳超导确定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之一。

  为了贯彻中央提出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知识产权局和国资委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评审,确定了125个企事业单位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其中北京市共有包括英纳超导在内的4家企事业单位被确定为试点单位。

  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将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为期3年,在此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指导、人员培训、专利战略研究、专利信息收集利用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及时帮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组织一定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交流会,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公司希望通过试点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继续踏踏实实地做好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从而继续保持公司在高温超导线材领域的国际领先优势,使超导技术造福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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